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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7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及《湖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人数

学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拟招生计划

备注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全日制

25


070200

物理学

全日制

25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27


085400

电子信息

全日制

107

专项计划数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专业学位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国家A类线


学术学位

070200

物理学

国家A类线


学术学位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国家A类线


专业学位

085400

电子信息

单科符合国家A类线,总分不低于299分

专项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站有关公告。

四、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核

(一) 现场报到

学院定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8:00-12:30在湖北大学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大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到。

请考生携带好以下材料: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考生有效身份证明的正、反复印件及原件。

3.学历、学籍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2)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http://zwfw.cscse.edu.cn)。目前在读的可提供国(境) 外学习相关证明。

考生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校参加资格审核和各环节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参加复试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校外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进校(校外车辆谢绝进校)。

(二)资格审核

学院按要求开展考生身份查验和考试资格审核。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等材料。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现场微信扫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

(一) 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可以提前30分钟交卷)。考试时间:3月31日18:30-20:30(专业课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具体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名称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大学物理

070200

物理学

固体物理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选一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大学物理、半导体物理、电子技术基础选一

085400

电子信息

(二)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面试,考试时间:4月1日8:30,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个人自述3-4分钟。

(2)考官提问,考生针对考官问题做出回答。

综合素质考查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3-5分钟,介绍学业背景、科研兴趣、研习计划等。

(2)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进行综合提问。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 专业知识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各100分,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时专业知识笔试占比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比3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40%。

2.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总评成绩=100×6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40%×复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3. 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学科教学(物理)与物理学专业

电话:027-88665308,邮箱:physics@hubu.edu.cn,联系人:史老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和电子信息专业

电话:027-88660442,邮箱:f20220155@hubu.edu.cn,联系人:隗老师

4. 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招生专业的一级学科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专业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查,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七、调剂细则

我院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成之后另行组织。

1. 拟接收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70200

物理学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学术学位

2. 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国家A类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术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专业学位类招生专业,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或专业学位类考生。

3. 调剂工作安排

(1)所有调剂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详见我院调剂公告。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以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4)调剂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接受的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yz.hubu.edu.cn/info/1011/2730.htm)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招生咨询:027-88665308(工作时间开通)

监督举报:027-88663372(工作时间开通)

湖北大学物理学院、微电子学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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