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光学
光学是研究光(电磁波)的行为和性质,以及光和物质相互作用的物理学科。该方向包括光电子技术与光电子器件,量子光学与光信息科学,激光物理与激光技术,微波与无线电物理。毕业生可在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也可进一步深造攻读博士学位。
4、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研究原子核及比原子核更深层次的微观世界中物质的结构、性质,和在很高能量下这些物质相互转化及其产生原因和规律的科学。该方向包括原子核物理,高能物理,量子场论与基本粒子等。学位获得者应能承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高科技企业的教学、科研及开发管理等工作,也可进一步深造攻读博士学位。
四、学制
三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一级学科基础课、二级学科专业课,选修课包括综合素质课、跨学科选修课、本科课程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
2、公共学位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一级学科专业课按一级学科设置;二级学科专业课为某一研究方向研究生必须修习的课程,主要体现研究方向的特色;选修课分为专业方向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是供硕士研究生选修的拓宽知识面、扩大学术视野的课程,可以是跨学科、相关学科、交叉学科以及前沿探索性讲座课程,选修课种类应丰富多样。补修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应通过考核,但不计学分。
3、以同等学力考取本专业的研究生或所学本科专业与本专业跨度较大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加修本专业对应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视具体情况在个人培养计划中确定。
4、学分要求:本学科研究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不低于31个学分,未修满31个学分者不准毕业。学位课程的学分要求不少于21个学分,即公共课程7个学分,一级学科基础9学分,二级学科专业课程不低于5学分。非学位课程的学分要求不少于10个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