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必须符合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要求;
2、选题确定后,硕士研究生需在学院(部)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专家(导师)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3、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本学科硕士研究生要求阅读本学科及相关研究方向的文献资料不少于50万字。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提交书面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4、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包括选题的确立、研究方案的设计、资料的筛选与选用、论文的修改等等。论文的写作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层次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5、硕士研究生应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6、研究型学位论文应着眼于基础理论研究,关注本学科前沿与发展动态,切实做到理论上、方法上取得突破;应用型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则应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与前景,着重解决实际问题。
八、培养方式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出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注意挖掘研究生的潜能,注重研究生个性发展。个人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提交。
2、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以指导教师个人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小组制,既重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又注意充分利用学术群体的力量,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处在较高的起点和坚实的基础之上;
3、研究生培养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4、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研究生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